土地流转不能“流”向房地产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承包流转问题引发公众的关注。 如何规范土地流转就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长徐绍史在近日一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郑重其事表示,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不能搞高尔夫球场建设,不能搞不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产业的项目(见新华网10月29日报道)。
可以说,徐绍史这“三不能”是对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的规范,也是土地流转的一条底线。
土地流转不能流向房地产,一条最重要的理由是保护18万亿耕地的需要。18万亿亩耕地是一条底线。只有保住18万亿亩耕地,中国粮食安全才能有保障,否则,就会出大问题。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已引发粮食价格暴涨,一些国家粮食供应事实上已成为问题。据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统计,去年世界饥饿人口已经达到9.25亿。2008年的正式数字还没有公布,但根据预测,今年至少会增加7500万人。2008年将是赤贫人口最糟糕的一年。而今,许多国家都把解决粮食供应问题视作稳定人心的一件大事。国务院10月17日召开常务会议提出继续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十大措施”,第一条就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制定并发布增加各项农业补贴方案,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而强农惠农的目的,除了关心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之外,从政策方面引导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用意也十分明显。
土地流转不能流向房地产也就是向某些基层、某些开发商亮起了“红灯”。现在一些房地产商借口搞什么“田园风房”,搞什么“绿色别墅”,盯住城镇郊区的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在某些利益驱动下,一些基层官员也为其“大开绿灯”,使耕地面临被侵占的隐忧。今年7月9日,国土资源部公布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就有6起是用于房地产和酒店建设的。其中石家庄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超出批准用地面积非法占地119.46亩(见国土资源部网站2008年7月9日)。此外,一些地方借着新农村建设,也出现了先用后批、边用边批、批少用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资源部在土地流转问题上设下“三不能”之限,也就是告诫开发商,不能利用土地流转搞混水摸鱼,违法把农村耕地流转向房地产。同时也向农民群众发出安民告示,即使是实施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也不能为搞房地产、搞高尔夫开口子。
土地流转不能流向房地产,是与土地不是私有化这个原则一脉相承的。中国的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这是宪法规定的。实施土地流转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一些人之所以对利用农村耕地打开发房地产的主意,是有意无意误读了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把土地流转等同于土地私有化,进而可以随意改变耕地的性质,随心所欲搞什么房地产,或搞什么高尔夫。因此,土地承包流转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样土地流转才能最终惠及农民,惠及农业而不会危及耕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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