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前安徽或将完成集体土地确权和发证 11月30日,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到2010年底前,安徽省全面完成以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
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深入调研,科学决策。
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安徽省开展了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问卷调查,省国土资源厅专门召开座谈会,现已基本摸清各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情况。
二是全面动员,精心部署。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安徽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近万人参加收听收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在全省全面展开。
三是明确任务,分步推进。
根据安徽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了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三个阶段目标:即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成果,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以户为单位,201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省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2010年年底前完成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乡镇企业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安徽省规定,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可以按标准收取土地登记费、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可以收取5元钱的工本费外,其他工作经费均由同级财政落实。同时要求各地,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增加农民、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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