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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出台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市政府出台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福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促进福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减免交易环节税收,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力度,延长其贷款时限等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个人首次购房享受减免契税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段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上限,由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测算,每年向社会公布。凡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个人不负担。对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个人负担购房款总额0.5%的契税。首次购房由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出具证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转让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住房,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城市居民原有住房交由政府收购的,享受购买首套住房优惠政策。

  二、公积金贷款时限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年

  《意见》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