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能否对主管房地产官员进行重点监管? 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据了解,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等职。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巨额贿赂。(新华网10月23日)
一个小小的苏州市副市长,竟然在四年之中,受贿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不能不让人震惊。如果说,姜人杰有什么“独特”的能力外,无非还是因为他在担任副市长期间,分管着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重要腐败”领域,使得姜人杰成为多家房地产公司老总的“行贿重要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姜人杰焉能不“快速致富”?
这样的情况,让人很快想到了日前被判死缓的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6年间,刘志华在北京市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主任任内,在资产置换、土地开发、职务晋升、银行借贷中为他人或个人谋利,受贿近700万,在北京地产界掀起了不小的地产风暴。
再往上瞄,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同样都是被不法地产开发商拉下水而走上不归途,导致身败名裂的。而其中的重要原因,无非是因为他们曾主管过房地产、或者办理过与房地产相关的案子,最终由“人民的好干部”很快变身为“人民的唾弃者”。
与房地产相关的官员之所以能够受房地产商的“爱戴”,进而热心向他们“进贡”,无非是因为这里面的利润极高,所以,房地产商们不惜一切代价向相关主管官员“奉献”,进而把这种成本转嫁给购房者,使得中国的房价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一位从业多年的房地产开发商自曝房价灰色产业链时曾说:“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从这个角度说,对于中国的房价上涨,政府部门不能总是无所作为,更不能总是找这样那样的其他方面的理由。或许,真正让与房地产有关的政策透明起来,真正对房地产业进行“透明作业”,“透明监管”,透明其多年难以得到的开发成本,才是根本之策。
当然,如果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先对主管房地产的官员进行重点监控,因为在当前的中国,在官员“问责制”的借口下,很多事情都是要主管官员亲自“拍板”的,而对于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者来说,只能按相关领导的意图办事,一个黄金地块最终拍卖给谁,中间的各种报批、审核等环节如何操作,全都可以由相关领导一人决定。这正是像姜人杰等官位并不大的官员四年时间就可以成为“亿万富翁”的决定性原因。
不过,作为像房地产这样的“重点腐败区”,无论是相关国家政策,还是相关法规,都显然没有具体有效、透明公正的监管机制。一个最直接的例子就是,房价这几年不断狂涨,公众一再追问房价的成本,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官方的、权威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公布。而没有了最根本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这个最根本的东西,其他的一切关于房价的争论都是白费功夫。然而,如果不是有职能部门的利益在里面,这个成本真的如此难以算出来吗?更重要的问题是,面对着我们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面对着一个又一个有关官员“地产腐败”的案例,相关部门能否出台更为严厉、严格和针对性的政策,能否重点监控与地产有关的官员?让房地产这一腐败“暗箱操作区”,最终“阳光”起来、透明起来?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