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4万亿投资与“好”字优先 4万亿投资令各地地方政府和企业闻风而动。这是件好事,显示了地方政府和企业谋求发展的积极性。但也让人担忧,在“好”与“快”的选择与统一上,是否会出现顾此失彼。因此,在落实4万亿投资计划的过程中,更须凸显“好”字优先的原则。
首先,要有轻重缓急之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因为谁能软磨硬泡,谁安营扎寨坚持“跑部钱进”,谁就可以优先获得项目。对于改善民生,拉动消费,优化经济增长方式见效快、见效明显的项目应放在最为优先的位置。
其次,以改善民生为目的的项目,在立项与建设上不能损害民生。对于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要严格把住立项审核关,不能因短期利益又掉头走不利于节能环保、不可持续发展的老路。
第三,需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项目腐败、工程腐败。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计划,有关部门应出台有力、有效的监管措施。严防项目腐败、工程腐败,也是坚持又好又快、“好”字优先的应有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