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裕、杜鹃夫妇提起上诉 2010年5月27日下午,黄光裕、杜鹃代理律师正式向法院递交上诉状,提起上诉。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黄光裕的上诉理由大致有4点:首先,在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上,黄存在异议;其次,在行贿罪中,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的行贿,黄不予认可;第三点,在量刑上,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坚持无罪,即使有罪,黄也表示量刑过重;最后,在罚金方面,黄同样认为判决过重。
5月18日,法院裁定,黄光裕被检方起诉的三宗罪名均成立,其中因非法经营罪获刑八年,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九年,因单位行贿罪获刑两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据《财经》披露,同案被告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则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许、杜各被处罚金1亿元与2亿元。曾取保候审暂住家中的杜鹃,在一审宣判后当庭收押。从一审判决看,许钟民成为三名被告中最大的“赢家”,不仅罪名在退侦后减少一桩,而且在比杜鹃多一宗单位行贿罪被提起公诉的情况下,最终的刑期较杜鹃还少六个月。28日为黄案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许钟民最终是否保留自己上诉的权利,仍待28日下午作出最终决定。
黄光裕案4个谜团尚未揭开
为何东窗事发?关于黄光裕案发,有几种不同版本的传闻。有人说是得罪了某人,也有人称是有神秘女人举报了他,比较有谱的说法是:他曾涉嫌中行北京分行骗贷案,涉嫌操纵ST金泰股价,涉嫌操纵中关村重组和三联商社股权拍卖。看起来,黄光裕被人陷害或得罪高官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但黄光裕不止一次地重复他在股市上的豪赌,要不东窗事发也难,事实上,黄光裕之心已是路人皆知,其时,证券业内已经有黄光裕早晚要出事的说法流传。
为何在股市狂赌?黄光裕不是因为有了国美电器,有了鹏润地产等产业而成为首富的,而是因为有了上市公司才成为首富的,黄光裕的财富更多来自于股市,最终也是股市把他送进了牢房。
有多少贪腐官员涉案?在黄光裕被抓之后,大江南北先后有多位高官落马。其中包括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据称黄供述中提到过此人,在黄被抓后,此人还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开提出对企业高管“慎用拘留、逮捕措施”的要求,舆论普遍猜测是为黄光裕辩护的。除此之外,还有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和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等,均曾传出与黄光裕案相关的消息,但这些落马官员也都不在判决涉及的范围之列。据悉,郑少东、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都是广东官员,陈绍基和郑少东都曾在广东省公安厅工作,郑一直在陈手下工作。
国美会不会脱离黄光裕?在黄光裕被抓后,国美管理团队在稳定局面引进贝恩资本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贝恩一直想成为第二大股东,显然是黄光裕的潜在威胁者,同时如前所述,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也是在贝恩进入后出台的,不是黄光裕想给的,正因此故,黄光裕要抵制贝恩资本。
黄光裕案促成立案新规 内幕交易50万即可追诉
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由来已久,尤其在投资者主要靠二级市场差价获得收益的市场。但是国内涉及内幕交易的案件并不多,其中涉及刑事责任的更少。这与内幕交易认定困难和立案量化不细都有关系。近期黄光裕案中三项罪名包括内幕交易罪,该案件是最有影响的内幕交易案。与此同时,最高检、公安部发布《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内幕交易等立案标准进行了细化规定。
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张洪明律师对分析说,黄光裕案的立案、起诉和审判加速了新规的出台,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只能适用于出台实施后新发生的案件,法不溯及既往。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研究所所长刘少军对记者表示,此次标准规定的出台使得内幕交易有了更加明确的量化标准,有利于执法,这对净化证券市场有好处。调查内幕交易是个技术手段比较强的工作,一般由证监会先行查处,发现问题的移交检察机关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