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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狠招"救楼市 下月将重大调整购房税费


国家出"狠招"救楼市 下月将重大调整购房税费

酝酿已久的楼市救市政策昨天终于浮出水面。22日晚上7点,国家财政部网站发布《继续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其中四条政策涉及房地产市场,内容包括减免房产交易环节税收,贷款利率大幅度下调,首付比例降至二成等。

稍晚时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公布房贷金融调整详细政策,配合财政部意见具体实行。

在20个地方政府救市政策开路下,国家层面终于出手。

完美解读

国务院最新表态

财政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总共有四条政策涉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四条政策意见全部围绕国务院常务会议5天之前作出的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最新表态。

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经济工作十大意见中,尽管对房地产行业只提及一句话:“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但这一表态被看作是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态度转向的重要标志。此次财政部和央行的出台的政策被看作为国务院表态的细化版本。

首先,此次调整还是以保障作为前提。全部政策适用范围被明确限定,仅仅只针对“对个人首次购买的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房”。

与此同时,专门有两项政策提及廉租房保障以及经济适用房问题。

央行公告也明确,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

第二,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除了下调契税,还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第三,支持居民购房。央行政策明确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针对买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再次大幅下调。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三大措施完美解读了国务院的最新表态中三大关键。

税收政策还有空间

此次财政部政策中,有关于税收减免政策中最后规定一条。“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这一表态给未来地方房地产交易税费进一步下降提供了空间。

实际上,在此次财政部政策之前,已经有地方政府出台了税收减免的相关扶植政策出台。

比如在杭州的24条中规定,自《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 1日止,对个人购买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内普通商品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这些区县范围内买卖个人普通住房的,买卖双方(均为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根据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收取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等等。

从具体政策来看,其力度相比财政部措施力度更大。

随着财政部政策的推出,未来各地方政府将会有更大的自由度来发挥,而更加宽松的税收环境也值得期待。(东方早报)

来源:搜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