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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保障性住房规划细则出台 首对舒适度作规定


沪保障性住房规划细则出台 首对舒适度作规定

 

  东方网11月7日消息:昨天,《关于加强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事关老百姓居住舒适度的因素被首次提出。 

  根据市房地部门的规划,今年上海将新开工住房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配建各类保障性住房400万平方米。明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占到新开工住房面积的45%。今后5年内,上海单新建经济适用房就要达到30万套、约2000万平方米。因此,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将成为本市未来住宅建设领域的一个重头戏。 

  为了确保建设的合理有序,此次《意见》强调了三大基本原则,即先有规划,后有建设;聚焦重点,全力推进;统筹兼顾,不留新的后遗症。《意见》中重点提出,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保障性住房不得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能随意降低规划配置标准,导致“二次改造”或留下新的后遗症。 

  《意见》还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编制中,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事关老百姓居住环境的因素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在住宅容积率方面,中心城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单个开发地块住宅净容积率(下同)原则上控制不超过3.0,有条件的地块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3.5;位于郊区外环线附近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控制不超过2.5,有条件的地块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3.0。 

  中心城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地内绿地可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附近地区内综合平衡;位于郊区外环线附近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不得低于25%。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建筑密度原则上不宜超过30%。在满足居住功能的前提下,鼓励保障性住宅房型、朝向等多样化设计,体现紧凑型、小户型住房的建设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