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公章”的玄机 2009年11月26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2号公章”的玄机》,以下是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敬一丹: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焦点访谈》。
我们知道政府部门的公章代表的是公权力,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一般来说,一个机构或组织只有一枚公章,为了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很多地方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也就是2号公章,但是仅限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使用,不得挪做他用,2号公章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与部门的行政印章具有同等效力。但是我们看到这枚江苏省铜山县建设局的2号公章,其作用却不止于此。
解说:
今年11月,号称投资12.93亿元的中国淮海钢材物流园的一期工程,在江苏省徐州市的铜山县竣工了。可记者调查时发现,这样一个有着辉煌头衔的项目,从开工到建设的整个过程居然都是违法违规操作的。
卜凡合 江苏省铜山县国土局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
在2008年的年底刚动工的时候,发现他们占用土地来进行建设,当时我们土地部门就进行了制止,要求他们接受处罚。
记者:
当时这个房屋建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卜凡合:
当时这个房屋建设很少,只是大门,西大门建成了,这一排房子打了基础。
解说:
当时叫停,是因为这个项目连最基本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合法手续都没有,很显然这是在非法用地。按理说,非法的地块上生不出合法的建设物,用地未经批准,建设部门是不可能签发建筑施工许可证的,他们的许可证是怎么办下来的呢?
记者:
我们想了解一下,就是办建筑工程的许可证,是你们这儿办吗?
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工作人员:
对。
记者:
有个龙太钢铁物流园,有没有印象?
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工作人员:
龙太钢铁物流园,这个是在开发区办的。
解说:
令人费解的是,钢铁物流园项目是在三堡镇的管辖范围之内,跟县里的开发区根本不着边际,可为什么要由开发区管委会来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呢?
记者:
它的属地是三堡镇的,不属于开发区啊,凭什么由你们来审批呢?
曹照民 江苏省铜山县开发区项目中心负责人:
这个规划重新划分的,在规划之前它作为开发区的第四工业园,今年4月份才划分的。
解说:
按这位负责人的说法,这块地是今年4月份才划归三堡镇管的,可我们意外地发现,今年5月,在不该管的时间段里,开发区还在发着建筑施工许可证。
记者:
4月份这个项目就不归开发区管了,你怎么在5月份还签出建筑工程许可证呢?三堡镇不属于开发区,凭什么由你们来审批呢?这个地方是归开发区管,还是不归开发区管?是你的管辖范围,还是不是你的管辖范围?
曹照民:
我是没有管辖范围。
解说:
不在管辖范围,却行使着管辖权份内的审批、盖章、批准的权力,原来越俎代庖的背后就是为了绕开正常审批无法办到的事情。仔细地观察一下这个建设局的公章你会发现,这中间有着很大的蹊跷,在公章下方有个“2”字,据知情人介绍,这个带“2”字的章身份特殊,哪个项目要启用它,还要走一个特殊的程序。
记者:
应该讲不是归你们这个开发区管辖范围,你才会这么多领导来汇签,启用这个2号章,是不是这个意思?
曹照民:
对,就是这样的。
记者:
它归的是三堡镇的地方管,现在你之所以要启用这个2号章,当时出于什么考虑,就是因为这些手续不全是不是?
曹照民:
那当然了,要是手续全他们到建设局办理了,就是手续不太全。
解说:
在这里,带“2”字的公章成了当地办不成合法手续项目的保护章。盖上了这个章,不合法的事儿就貌似合法,不允许干的事情似乎也理直气壮地干了。正是因为盖上了这颗专门对付国家政策要求的2号章,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在这个项目的建设中也就接连地发生了,让我们先看看这个项目的土地转让价格是怎样的。
记者:
现在一共圈占了有多少?是不是601亩?
杨建辉 徐州市龙太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股东:
这边的面积是601亩,没错。
记者:
那么601亩,你现在付给三堡镇土地转让费是多少呢?
杨建辉:
我们是这样的,我们总共是付了1000多万元,但是没有全付完。
记者:
1000多少?
杨建辉:
1600多万元。
解说:
每亩土地转让费用不足3万元就可以开工建设,而当地同期的土地最低保护价格却高达8万元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实际地价还应该不止于此,可在这个项目上,土地招标又成了一句空话。
记者:
地面建设我已经建好了,厂房都已经建好了,再搞招拍挂的时候,别人家能把你这个招拍走吗?那不可能的。
卜凡合:
是啊,现在就是这个招拍挂只是个形式,实际上最终的结果是由已经建设方来进行摘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