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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招投标造假给国家造成损失谁之责?


【浙江】招投标造假给国家造成损失谁之责?

  国家大型工程项目萧山大陆引水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三家企业参加投标,两家企业造假,结果造假相对严重的企业中标,给国家造成近2000万元的损失,对此,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标办的主要负责人振振有词地说:“招标企业哪有不造假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此次可暂不予追究,以后成批了再处理。”
  
  违反规定中标

  据知情人反映,09年3月23日,浙江省招投标中心关于萧山东片区域供水(江东水厂)一期工程投标中发现宁波三鼎钢管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三鼎公司)存在弄虚作假和严重违反招标规定和欺骗招标方领导与专家的违法行为:三鼎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清单中提供的4套生产螺旋管大型设备,实际上三鼎公司只有1套螺旋管生产设备,其余三套根本不是三鼎公司的,三鼎公司谎报其它公司设备充自己实力。

  同样,三鼎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8台50吨起重设备,实际上只有1台32吨和3台10吨起重设备,不符合“评标定标办法”中第三大项第二小项第8点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规定。

  还有在设备清单中提供的ф3000的平头倒棱机,事实上在投标之前根本不存在ф3000的平头倒棱机,只有ф2200平头倒棱机,不符合“评标定标办法”中第三大项第二小项第8点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规定。

  省厅批示无果  

  另外,三鼎公司提供的资信等级证明为2006年6月发证的证书,有效期为1年,提供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是2004年取证时的检验报告(其中附了01年检验报告),也严重不符合“评标定标办法”中第三大项第二小项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规定。

  有人将此情况反映到浙江省公安厅,公安厅很快部署宁波市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基本确定三鼎公司部分造假属实,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遏制招投标中的不法行为。2010年2月8日,公安厅特将三鼎公司造假的情况致函于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然而,时间过去三个多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振江省重点建设办公室无动于衷,视给国家造成的近2000万元损失而不见,竟未对三鼎公司有过任何处罚。

  造假成本太低

  3月31日,杭州下着小雨,记者在浙江省发改委大楼里采访了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陈祥鹏主任。
   记者:“我想就招标中的一些情况,和发改委来交流一下,”

  陈主任:“省公安厅发过来一个函过来,我们要处理,处理呢,是批处理。现在招投标企业造假太多,再说他不是投标的时候出现问题的,我们也很无奈,我们一批处理 。

  记者:“这种造假行为发生了以后,我们省发改委会怎么处理?给国家造成千万损失怎么办?三鼎企业多拿的政府的钱,怎么追回?”

  陈主任:“这企业发现问题是事后了,我们怎么办?造假的成本太低,违法成本太低。”

  记者:“浙江省的招投标环境就这么差吗?浙江省发改委在做什么?是不是存在不作为行为?”

  陈主任:“招标企业作假的很多,我们发改委要成批的处理?”
记者:“就这两次招标中三鼎企业作假,多套去财政资金近2000万,怎么挽回这个问题,发改委应如何纠正这种违法行为,怎么挽回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对此,陈主任没有明确回答这个问题。

  记者在宁波多次电话联系宁波三鼎钢管公司的总经理郑海红,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发“郑总你好,我想就去年你公司参与省招标办投标的相关情况与你沟通”的短信给郑海洪总经理,他也一直没有回复。

  5月14日下午,记者打电话给浙江省重点建设办公室主任陈祥鹏,问到关于宁波三鼎钢管公司造假事件是否已经处理,陈主任告诉记者,发改委为这件事情开过一次会,正准备处理,在走程序。但具体什么时间处理结果出来,陈主任没有明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