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05]42号文件)和《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305号)的规定,经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在成都高新区管委会7楼701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时间、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及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竞买须知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请意向竞买人于2008年10月31日起到成都高新区管委会7楼701室索取挂牌文件,2008年11月25日17时前向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提交意向竞买土地拟建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审查合格后,2008年11月26日17时前向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提交土地竞买申请书。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土地详细情况见规划设计条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7楼701室
咨询电话:028-8533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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