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双土告字[2008] 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位于双峰县复兴街国藩路交叉口西北角地段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整体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1、地块位置:双峰县复兴街国藩路交叉口西北角 2、总 面 积:约635.2平方米 3、区位条件:按土地现状 4、规划用途:商服用地 5、使用年限:40年 6、建筑高度及立面:按规划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及报名有关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8日至2008年11月28日12时前(工作时间)到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地产办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竞买人在报名时先开具缴款通知书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开具缴款通知单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上午10时止),凭进帐单办理报名手续,竞买资格须经我局确认。 2、凡参加竞买者,法人(其他组织)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委托他人代理须提供书面的委托书。联合竞买者在报名时须提交联合竞买竞投名单并确定其法人代表。 3、报名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叁佰万方能参加拍卖竞买,竞得人的保证金可充抵成交价款。 三、拍卖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2008年11月28日15时 2、拍卖地点:双峰县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的有关规定及具体要求请阅 《拍卖文件》。 3、本次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我局将在拍卖会5日前在双峰县电视台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的公告为准。
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双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8-6839373 13786856388 联 系 人:周春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