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土地出让公告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当国土出让告字[2008]第11号
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
编号 |
界址范围 |
土地面积
M2 |
土 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
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
起始价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当土拍
2008-7号 |
襄城河以北,姑孰路以东,314省道以南 |
105558.53
(158.34亩) |
商住 |
≤1.4 |
≥40% |
居住:70
商业:40 |
人民币
2500万元 |
人民币
4945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宗地范围内涉及的单位办公、工业用房由当涂县政府负责拆迁、安置补偿)。
2、该宗地红线范围内含襄城北路用地面积11361.59平方米(约17.05亩),滨河绿化带用地面积16168.47平方米(约24.26亩),滨河绿化带用地需同步配套征地、拆迁及建设。上述用地均不在发证范围。
3、竞得方需在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按要求完成自行拆迁部分的拆迁工作,待全部场地平整后,经县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方可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该宗地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套型比例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10日内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按50%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9日16时。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31日8时至2008年11月1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股(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31日8时至2008年11月19日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1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10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如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08年11月27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08年11月27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9时至2008年12月1日15时,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振兴路20号)
联系电话: (0555)6741259 6741229
联 系 人: 张女士 周先生
开户单位: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当涂县支行
帐 号:00616015201110000024 34001656008050333191
查询网址:http://www.cnestat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