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土地出让公告 江西省广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延期公告
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广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广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原定于2008年10月31日挂牌截止的盱江镇河东新区北区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延期至2008年11月13日下午15:00时,在广昌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挂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名称 |
土地
面积
(约㎡)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盱江镇河东新区北区地块一 |
32304.71 |
商住用地 |
50年 |
≤2.2 |
≤32% |
≥42% |
2490.69 |
375 |
宗地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广昌县河东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有意参与该宗土地的竞买者,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竞买人为个人的持本人身份证) 以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有关资料(委托代理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广昌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竞买手续,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验后退回。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及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1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不受理),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县财政局专用票据开具的到帐保证金收据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广昌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昌县支行
帐 号:36001550510050003203
联系电话:0794-3626370
六、广昌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广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