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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2008年第七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2008年第七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马土挂[2008]07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福州市马尾区3幅工业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地块一:

1、地块编号:马宗地2008挂(工业)-10号。

2、地块位置:位于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福州出口加工区内(四至:北至出口加工区监管仓库, 东至出口加工区道路,南至出口加工区道路,西至出口加工区道路)。

3、土地面积:55735平方米(合83.6亩)。

4、土地用途:电子设备制造及精密机械制造项目的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五十年。

6、规划指标要求:规划建筑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40%-45%,绿地率≤20%,建筑层数:低层、多层。规划退线:退距按《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要求执行,整个项目建设按《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二类建设区标准执行,其他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有权批准的总平面图执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项目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人民币235万元。

7、土地交付及建设要求:土地按现状提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均按现状提供,并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申请接入)。挂牌成交后三个月内提供土地,交地后三个月内动工建设,两年内建成。

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923万元(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9、挂牌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

地块二:

1、地块编号:马宗地2008挂(工业)-11号。

2、地块位置:位于福州开发区长安投资区(四至: 北至连江县地界,东至戴威斯(福建)漆业有限公司,西南至长安投资区11号规划路,西北至规划中新104国道)。

3、土地面积:25600平方米(合38.4亩)。

4、土地用途:农副产品加工(饲料添加剂)项目的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五十年。

6、规划指标要求:规划建筑容积率1.0-1.3,建筑密度30%-35%,绿地率20%以下,建筑层数:低层、多层,场地标高、管网接入口及建筑间距应符合规划要求,其他指标、退距等及整个项目建设按《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二类建设区标准执行,其他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总平面图执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105万元/亩。

7、土地交付及建设要求:土地按现状提供(土地填方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均按现状提供,并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申请接入)。挂牌成交后三个月内提供土地,交地两年内建成。

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884万元(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9、挂牌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地块三:

1、地块编号:马宗地2008挂(工业)-12号。

2、地块位置:位于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松门煤码头东侧地块(四至:北至闽江、南至闽江、东至闽江、西至煤码头道路,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3、土地面积:10733平方米(合16.1亩)。

4、土地用途:作为散货码头及配套设施的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五十年。

6、规划指标及要求:规划建筑容积率0.7,建筑密度10%~20%,绿地率小于20%,建筑层数:低层、多层。规划退线:退距按《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执行。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项目投资强度每亩必须达人民币105万元以上。

7、土地交付及建设要求:土地按现状提供。该地块上已实施的填方造地、地上建筑物、驳岸围砌等投入按总额人民币1717.1万元由竞得人另行给予原业主单位(福州山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补偿,并在竞买前签订相关补偿协议,涉及岸线使用由竞得人自行按规定申请办理。挂牌成交并支付投入费用后三个月内提供土地,交地后两年内建成。

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71万元(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竞买。

三、索取材料方式:竞买人可于2008年11月15日-2008年12 月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索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2月1日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报名,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竞买马宗地2008挂-12号地块的还应签订投入补偿的相关协议)。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12月1日前汇入指定的账户并到帐,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挂牌期限与地点:

  1、挂牌交易期限为2008年11月19日-2008年12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挂牌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六、支付竞买保证金及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付全部成交地价款。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的银行账户为:

帐    户: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    号:100012412600010002

  七、其他事项:

1、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的挂牌人,挂牌工作人员由挂牌人指定。

2、出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按现状提供土地。

3、竞得人可凭挂牌成交确认书向有关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立项(或增资、增项)、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境保护审批等有关手续。今后项目建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环境评价,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91—83680181,83683580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