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承开土告字[2008]4号
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开发区南区编号为: D-5-1、B-1-2和南区怡濠园(一期)地块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承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准入产业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南区D-5-1 |
45363.40 |
工业 |
生产汽车零部件 |
≥0.8 |
≥30% |
|
≤20% |
≥2260 |
50年 |
800万元 |
南区
B-1-2 |
5225.40 |
商务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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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以内 |
|
≤3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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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
150万 |
南区怡濠园(一期)地块 |
127914.03 |
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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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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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
7000万 |
1、南区D-5-1地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若竞得人在出让期限内,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
2、南区怡濠园(一期)地块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6日开始实施过程中(工作日),到开发区管委会院内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6日10时至2008年11月30日10时(工作日),向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将在2008年11月3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开发区管委会院内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利用科;挂牌时间:2008年11月22日10时至2008年12月2日,南区D-5-1地块截止时间为10时,南区
B-1-2地块截止时间为12时,南区怡濠园(一期)地块截止时间为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开发区管委会院内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利用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2008]4号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开发区管委会院内国土资源局分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人及电话:韩晓明、刘伟、2122261;
开户单位: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行:承德市商业银行平安支行;
帐 号:5003706800017
200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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