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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绥中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辽宁省绥中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中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国土告字[2008]11号

 经绥中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1-01

  东至团结路

  西至排洪沟

  南至团结路与排洪沟交汇点,

  北至房产处路南

51342

住宅

商服

2.0-2.5

20%-25%

住宅70

商服40

300

注:上述宗地为毛地现状出让,涉及建筑物和附着物等由竞得人负责拆迁补偿;规划指标具体按规划部门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11月3日至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或口头申请。

五、我局将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竟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6时。竞买保证金交到绥中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收款单位:绥中县国土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葫芦岛商业银行绥中支行。
帐号:401010120190010433。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2月5日,地点在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

联系人:康忠清  李铁    联系电话:0429-2356016  

                                     绥中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