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绥中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中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国土告字[2008]11号
经绥中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11-01 |
东至团结路
西至排洪沟
南至团结路与排洪沟交汇点,
北至房产处路南 |
51342 |
住宅
商服 |
2.0-2.5 |
20%-25% |
住宅70
商服40 |
300 |
注:上述宗地为毛地现状出让,涉及建筑物和附着物等由竞得人负责拆迁补偿;规划指标具体按规划部门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11月3日至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或口头申请。 五、我局将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竟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2月3日16时。竞买保证金交到绥中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收款单位:绥中县国土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葫芦岛商业银行绥中支行。 帐号:401010120190010433。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2月5日,地点在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
联系人:康忠清 李铁 联系电话:0429-2356016
绥中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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