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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土地出让公告

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海告字〔2008〕9号

 

    经海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投资强度(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化覆盖

%

HL200813

原农机局家属楼

907.14

商业

住宅

2.31

37.1

25.0

商业40

住宅70

5.0

43.3

 

5.0

HL200815

海林镇汽车修配厂北侧

3191.47

工业

0.85

45.18

15.6

工业50

5.0

44.4

166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之前,到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3日至2008年11月23日下午17时止,到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3日下午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08年11月23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

HL200813号地块:2008年11月24日8时至12月3日14时

HL200815号地块:2008年11月24日8时至12月3日14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与海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十日内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并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挂牌公告期间如海林市人民政府对此地块有新的相关规定,则按海林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本公告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林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453-8181052  8188571

联 系 人:窦乃林  原国顺

开户单位:海林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

帐    号:2300 1706 0500 5000 1877

 

 

 

海林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