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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


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

梅国土资告字[2008]0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11月23日上午8时至2008年12月2日下午4时(挂牌期限),在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下列编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宗地编号2008-031号地块:位于梅河口市梅河大街东侧(机械厂),宗地面积29527.6平方米(出让29527.6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土地级别一级,该地块为工业仓储用地,以现状整体出售。该宗地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80万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4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5万元。

  依据2008年1月24日国企改革会议纪要及规划部门意见,该地块出让后不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用于生产加工型企业;待地块统一改造时,按城市总体规划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及改造;由于地块存续租赁关系至2009年4月26日,竞得人必须执行完政府的租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以报价单形式进行竞价,可按增价幅度整数倍多次报价。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地块成交近年内,如因政府规划改造需收储该地块,只按成交价对竞得人给予补偿,竞得人须无条件交付该地块及附着物。

    有意竞买者可自2008年11月30日前到梅河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梅河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在2008年11月3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于2008年11月23日上午8时至2008年12月2日下午4时前接受报价。

 

  地    址:梅河口市站前路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联 系 人:金铭玉    蒋磊 

  联系电话:0435-4214746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