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土地出让公告 荣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2008年第0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荣昌县国土资源局对峰高镇花园路片区080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 |
宗地界址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规划主
要技术
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08022 |
峰高镇花园路片区
东临叶红联建楼
南临国有空地
西临巷道
北临街道 |
118 |
商业
住宅
|
总建筑面积:
800.72平方米
建筑高度:
18.9米 |
商业
住宅
50
|
5.498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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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符合竞买资质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于2008年11月4日至2008年12月2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荣昌县土地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索取有关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2月3日09时30分,地点在荣昌县土地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如果竞买单位在三家以上(含三家)则转为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交易服务费,按荣昌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2、该地块土地成本78043.3元(含评估费1000元)已由叶辉支付,竞得者需向叶辉支付土地成本78043.3元。
3、该地块上已建房屋814.15平方米,竞得者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该房屋进行补偿。
4、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为 1万元的整数倍。
5、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二年,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付款方式:土地成交价款采取一次性方式支付,在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7、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所缴保证金转为成交综合价款,未竞得者所缴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竞买申请人(不计息)。
8、挂牌地块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9、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变更规划指标。
咨询电话:023-46783577 46909359
联系人:黄成炯 任斌川
荣昌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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