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洪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洪国土资告[2008] HG06号
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洪地№2008 HG23、2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单位:亩、万元,币种:人民币
地块位置及编
号 |
土地
面积
(㎡) |
土
地
用
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准入产业类型 |
投资总额(万元) |
竞买
保证
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
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HG023号(共和镇) |
20130.75(30.196) |
工业 |
50 |
≥1.0 |
≥40% |
≤17% |
塑料制品 |
3624 |
80 |
241.568 |
2 |
HG024号(人民北路西侧) |
69795.8 (104.7) |
工业 |
50 |
≥0.7 |
≥35% |
≤30% |
合成氨能量系统优化改造 |
15191.7 |
250 |
837.6 |
8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符合项目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准入产业条件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即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方式进行。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报价达到或超出挂牌出让起始价时,即成交;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按价高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08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2008年12月2日上午11:00,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应在2008年11月23日上午8:30至2008年12月2日上午11:00前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和时间分别为:
挂牌地点: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挂牌时间: 2008年11月23日上午8:30至2008年12月2日上午11:00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提交书面申请时间相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东九道26号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传 真:0517-87223013
联 系 人:仇应关 陆军
竞买履约保证金汇入行:洪泽县信用联社,
户名: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帐号:3208290101201000011618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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