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土地出让公告 安徽省涡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涡土告字[2008]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公开拍卖出让涡阳县辖区范围内部分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12401068658 |
淮中大道南侧 |
5020.4 |
商住 |
40年 |
拍卖 |
≤
40% |
2.5 |
25% |
300 |
212423000093 |
公吉寺镇洪河西路 |
12565.8 |
商住 |
40年 |
拍卖 |
50% |
1.5 |
≤
30% |
100 |
212406000045 |
青町镇广场路北侧 |
35.5 |
商住 |
40年 |
拍卖 |
/ |
/ |
/ |
2 |
212406000044 |
青町镇广场路北侧 |
4997.75 |
居住 |
70年 |
拍卖 |
50% |
6 |
30% |
40 |
212406000046 |
青町镇粮油路北 |
8544 |
仓储 |
50年 |
拍卖 |
/ |
0.3 |
35% |
45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时间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时间定于2008年11月26日上午10时(节假日不休息);地点在涡阳县招投标中心举行(涡阳县城建委四楼)。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有意竞买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08年11月25日16时前到安徽省涡阳县招投标中心土地部(涡阳县城建委四楼)获取出让文件,每份出让文件300元。
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竞买者需提交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涡阳县招投标中心土地部
联系电话:0558-7220902
联 系 人:许东华、蒲永胜
安徽省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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