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土地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湖北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咸丰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2008]042号地块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简介
[2008]042号地块属政府存量国有土地,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杨泗坝咸丰至恩施公路边,面积5625.7平方米,该地临公路面长113.13米,最大深度约78米,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优,适于修建各类工业用房屋,具体四至界线详见“——受让土地使用权勘测定界图”。
二、有关规定
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竞买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咸丰县土地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竞买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2008]042号地块竞买起始价为每平方米139.09元人民币,其地上附作物另作价,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
五、挂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7日上午8点30至2008年11月17日下午4点。
地点:咸丰县土地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六、其它事项
1、竞买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和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壹仟元,即可取得竞买资格。实行多次竞价报价,报价高者为竞得人。
2、竞买人竞得地块涉及到城建规划、水利及土地管理等部门的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办理,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联系电话:0718-6822095
咸丰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