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土地出让公告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清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其它 |
清地2008-C-01 |
清丰县城护航路南侧 |
8750.40 |
其中: 1972.48㎡为商住用地;6777.92㎡为商服用地(菜市场建设项目) |
1.47-1.7 |
23.32%-28% |
13%-25%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商住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 |
300 |
二、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及法律、法规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如竞买人少于3家,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和报价时间为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10日17时;如竞买人超过3家,以拍卖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08年11月7日至2008年11月26日16时前,可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需留存复印件的,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在缴纳竞买保证后,于2008年11月26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2008年11月26时16时前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1月27日10时在濮阳市黄河路与玉门路交叉口东南角油城宾馆七楼会议室举办。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展示时间:自2008年11月7日至2008年11月26日。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西侧。
联系电话:13839337766 13839330008 联系人:徐先生
拍卖人:河南远东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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