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08年第3号) 龙岩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8年第3号)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08年12月2日上午10时在本局办公大楼八层交易大厅,拍卖出让下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一)各宗地编号、位置、用途、年限及批准文号: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2008拍-9 |
闽西交易城中心广场北侧 |
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用地 |
四十年 |
龙政综[2008]323号 |
2008拍-10 |
北二环路南侧 |
规划A地块 |
批发零售用地 |
规划B地块 |
各宗地的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控制指标 |
2008拍—9 |
2008拍—10 |
规划A地块 |
规划B地块 |
规划用地面积(m2) |
29115 |
33962 |
21271 |
出让用地面积(m2) |
23584 |
26226 |
16102 |
总建筑面积(m2) |
≤72800 |
≤45000 |
≤34000 |
其中 |
商业建筑面积 |
≤51000 |
— |
— |
公寓式酒店面积 |
≤21800 |
— |
— |
建筑占地面积(m2) |
≤10190 |
≤11880 |
≤7440 |
绿地面积(m2) |
≥8740 |
≥10190 |
≥6390 |
建筑密度(%) |
33-35 |
33-35 |
33-35 |
容积率 |
2.40-2.50 |
1.20-1.33 |
1.50-1.60 |
绿地率(%) |
30-35 |
30-35 |
30-35 |
建筑控制高度(m) |
≤50 |
24 |
24 |
建筑层数(层) |
15 |
5 |
5 |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
东 西 北 |
东 西 南 |
东 西 北 |
机动车停车位(个) |
360 |
180 |
140 |
其中 |
地上停车位(个) |
110 |
60 |
50 |
地下停车位(个) |
250 |
12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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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拍卖的竞买对象:
(一)2008拍—9地块
竞买人必须是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且具有60家以上连锁店并能引进20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入驻经营的省级以上流通龙头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关印证材料,并经龙岩市经贸委和市中心市场筹建处共同书面竞买资格认定)。
(二)2008拍—10地块
竞买人必须是注册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以上,且成功开发商品批发市场30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关印证材料,并经龙岩市经贸委和市中心市场筹建处共同书面竞买资格认定)。
三、本公告拍卖的二宗土地均设定保留价,竞买者的最高报价是否成交,以其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为生效条件。
四、申请报名时间、出让资料的索取方式
(一)申请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7日至2008年11月2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出让资料的索取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申请报名,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交纳报名费,索取《龙岩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资料》(2008年第三次)(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制作的《拍卖出让文件资料》。一旦申请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竞买履约保证金及起始价
(一)各宗地竞买履约保证金、起始价分别为:
宗地编号 |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
起始价
(人民币/万元) |
2008拍-9 |
1300 |
6550 |
2008拍-10 |
1300 |
6320 |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11月28日)下午4:30之前,将竞买履约保证金汇入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取得竞买资格。竞买履约保证金支付单位应当与申请人一致。如不一致的,支付单位应提交支付价款为申请人竞买履约保证金的书面说明。
(三)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即可计入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六、出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一)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含契税;
(二)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付清出让价款。竞得人未能按时付清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
七、关于拍卖出让宗地的特别说明
(一)2008拍—9地块
1、规划功能定为只限于经营日用百货类商品行业;
2、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二年内全面通过竣工验收并开业经营。本商场由竞得人自营和租赁经营,开业之日起五年内商场产权不得转让。竞买人报名前须向龙岩市中心市场筹建处出具承诺书并缴纳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
3、竞得人应与龙岩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其中龙岩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股份为20%,否则其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二)2008拍—10地块
1、规划功能定为只限于机电五金类商品行业;
2、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二年内全面通过竣工验收并开业经营,竞买人报名前须向市中心市场筹建处出具承诺书并缴纳保证金500万元人民币。
3、竞得人应与龙岩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其中龙岩市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股份为20%,否则其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三)各公开出让宗地均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公开出让前的土地现状为准,场地未平整)。
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全部公开出让文件及出让合同条款,自行踏勘申请竞买的具体宗地,了解竞买宗地的土地利用条件,踏勘费用由竞买申请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可向受理单位查询。
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提出。一旦竞买申请人申请参与竞买,视为对公告出让宗地的土地现状及交地条件无异议。
(四)各公开出让宗地均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竞买申请人可以要求查阅评估报告),但未进行地质钻探,竞得人应自行负责地质钻探,所需费用(包括地质处理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五)各公开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拆迁废弃物、电杆、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及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周边群众的正常通行,并自行协调解决。各宗地范围内的道路、管网、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配套,竞得人应负责投资建成并投入使用。
八、其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龙岩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拍卖竞买履约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户 名: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帐 号: 35001696107050002887
2、开户行:龙岩中行北城支行
户 名: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帐 号: 860005681408096001
3、开户行:兴业银行新罗支行
户 名: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帐 号: 171010152200008132
4、 开户行:市农行龙津支行
户 名: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帐 号: 700101040008228
(三)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咨询。
地 址:新罗区西安南路莲花小区国土资源局大楼
联 系人:吴先生、陈先生
咨询电话:0597--2212028 13860297406
特此公告。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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