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土地出让公告 兴市国土公字[2008]12号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兴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坪东城市规划区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报名时间、期限及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1月18日止(每个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
2、挂牌时间: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1月28日16时止。
3、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每个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
4、拍卖时间:2008年11月19日16时。
5、报名、拍卖、挂牌地点: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坪东分局。
四、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有意竞买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索取资料,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个人竞买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竞买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保证金应于2008年11月18日11:30时前到帐有效。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截止时,若竞买人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实行拍卖出让;若竞买人不足三家的,实行挂牌出让。
2、竞买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2年内竣工。
3、该宗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4、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兴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兴义市神奇东路61号
联系人:钟仕勇 胡 俊 郑 信
联系电话:0859-3810109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
用途 |
使用年限 |
竟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元/㎡) |
增价幅度(元元/㎡) |
规划条件 |
20080024025 |
坪东街
道办青
龙路与零浩路之间 |
6155.5 |
商住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300.00 |
1620.00 |
10.00 |
容积率:4.0
建筑占地面积1539平方米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
其它规划指标按兴义市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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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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