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土地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规划土地运作协调小组10月30日第五次会议、11月3日第六次会议批准,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来源 |
面积 (亩) |
规划设计条件 |
使用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叫价/
起始价 (万元/亩) |
加价
幅度
(万元/亩) |
交地时间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90M2以下占住宅总面积 |
九土2008-15 |
庐山大道西侧
(A地块) |
储备
中心 |
11.8228 |
商业20%
住宅80% |
2.3 |
30% |
35% |
≥7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860 |
145 |
1 |
2009年6月30日之前 |
九土2008-16 |
庐山大道东侧
(B地块) |
储备
中心 |
10.0038 |
商业20%
住宅80% |
2.3 |
30% |
35% |
≥7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700 |
139 |
1 |
2009年6月30日之前 |
九土2008-17 |
甘棠北路69号
(医药公司) |
企业改制 |
11.02 |
商业20%
住宅80% |
1.8 |
35% |
20% |
≥6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000 |
150 |
2 |
成交后2个月 |
九土2008-18 |
九莲北路326号(医药公司) |
企业改制 |
45.15 |
住宅 |
1.8 |
28% |
35% |
≥7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800 |
68 |
1 |
成交后2个月 |
二、说明事项:1、九土2008-15、16号宗地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足3个竞买人自动转为挂牌方式;九土2008-17、18号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九土2008-15、16号宗地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九江市支队负责拆迁,并以地形现状由储备中心交付竞得土地的开发单位,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九土2008-17、18号宗地由该改制企业负责拆迁完毕,并以地形现状交付竞得土地的开发单位。3、挂牌起始价不含契税和土地交易服务费。4、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开发单位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和管线迁移排障。5、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三、公开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08年12月2日上午10时(不足3个竞买人自动转为挂牌方式);挂牌时间:2008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拍卖挂牌地点: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驻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长虹大道建设局二楼)。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2月1日为拍卖报名时间,竞买人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2月9日17:00为挂牌报名时间。报名地址: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驻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长虹大道建设局二楼)。
联系电话:0792-8175077或0792-8983485 联系人:朱伟黎 邱东超
竞买者按要求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宗地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付土地时付清余款;以外币支付的,人民币与外币比价以成交前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为准。
七、交易办法
拍卖以现场竞价方式,出价最高者为受让人。挂牌开始时间为12月2日8:30,可以接受书面竞买申请和报价;12月9日17:00为报名截止时间,截止前必须首次报价;12月11日15:00挂牌交易结束(竞买人可多次书面报价,每次报价按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倍数,如截止时有2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则进行现场竞价,最后价高者得)。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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