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县土地拍卖出让公告 公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土资告字[2008]21号
经公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分摊面积(㎡) |
建筑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元) |
P(2008)21-001 |
斗湖堤镇新建街 |
10.10 |
61.77 |
商服用地 |
40 |
35 |
7 |
2000 |
P(2008)21-002 |
杨家厂镇新正街 |
206.20 |
512.87 |
商服用地 |
40 |
53.25 |
7 |
2000 |
371.16 |
923.19 |
住宅用地 |
70 |
P(2008)21-003 |
夹竹园镇中心路 |
39.04 |
100.28 |
商服用地 |
40 |
18 |
6 |
2000 |
1、土地面积以公安县土地勘测规划院实测面积为准,建筑面积以房产部门核定面积为准。
2、P(2008)21-001、003均为共有使用权的一部分,土地分摊面积以土地登记发证的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文件,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2月6日,到公安县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2月6日,到公安县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6日上午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6日下午17 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对拍卖标的物予以展示。
七、本次拍卖设有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未达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终止拍卖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8日上午9时在公安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举办。
九、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等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安县土地交易中心(孱陵大道2#)
联系电话:0716-5151375
开户单位:公安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专户股
开户银行:农行营业部
帐 号:280201040002920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
公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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