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土地出让公告 龙口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龙口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坐落 |
编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东江镇磨山迟家村 |
[2008]
002 |
2263
(合3.39亩) |
农副食品加工 |
50 |
不小于1.0 |
不小于3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72.8 |
5 |
50 |
东江镇磨山迟家村 |
[2008]
003 |
2693
(合4.04亩) |
农副食品加工 |
50 |
不小于1.0 |
不小于3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72.8 |
6 |
60 |
以上地块须严格执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挂牌文件)。
环保要求:上述用地出让后,建设项目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手续。
建设时间:上述宗地的建设时限均为12个月。
二、挂牌出让成交价款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为毛地出让,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出让总地价款。挂牌出让土地的契税、佣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物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人据实支付。
三、竞买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8时至2008年12月3日15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挂牌地点为龙口市行政中心一楼大厅东头。
五、竞买申请办理
竞得人须在报名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挂牌出让地块情况,并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凡申请参加竞买并签署登记文件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挂牌出让地块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无异议。
竞买人可于2008年11月3日8时至2008年12月1日15时,到龙口市行政中心一楼大厅东头国土资源局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能参加竞买,办理竞买申请时须一并报价。挂牌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冲抵土地价款,未竞得土地使用权者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竞买人需提交文本材料
竞买人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有效身份证件;交付履约保证金;竞买报价单。
七、交款时间、方式
挂牌成交后,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一次性付清成交总价款。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及操作程序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龙口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龙口市行政中心一楼大厅东头
联系电话:0535-8548732
传 真:0535-8518515
联 系 人:续学立
2008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