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土地出让公告 浙江省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公告
宁国土拍[200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08年12月12日9:30时整。
二、拍卖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
三、拍卖地块概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座落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科技园区04地块 |
科技大道北侧 |
住宅
商业(邻里中心)
商业(旅馆)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总面积129100㎡,其中住宅105800㎡,
商业(邻里中心)13300㎡,
商业(旅馆)10000㎡ |
住宅≤2.2
商业(邻里中心)1.5-1.6
商业(旅馆)2.5-3.0 |
住宅≤15%
商业(邻里中心)≤40%
商业(旅馆)≤30% |
住宅≥35%
商业(邻里中心)≥20%
商业(旅馆)≥30% |
四、拍卖方式和起拍价: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为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
五、竞买人资格及范围: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六、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申请参加竞买者请于2008年12月8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16:00时(工作日)止,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凭资质审核证明、县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宁海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申请参加竞买报名时,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必须以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形式提供(以实际到帐为准)。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宁海县支行,账号:3901330029200118216。
3、竞买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0日(工作日)后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领拍卖资料和进行相关咨询。
七、其他说明:
若拍卖未成功,从2008年12月15日起转为挂牌出让(不再另行报名),挂牌出让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6日16:00时,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联系人:赵学群 联系电话:0574-65582709
胡俊勇 0574-65206695
童丹阳 0574-65225010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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