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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安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安徽省安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庆国土资告字〔2008〕25号

根据安庆市荣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要求,征得安庆市城市规划局同意并报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编号为庆国土出字[2008]52号工业用地改变为居住用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国土出字[2008] 52号

东至菱湖漆业,南至四七七厂,西至安广车站,北至华中路

25886.6(合38.83亩)

居住用地

<2.2

<28%

≥30%

居住70年

1125

4502(合115.94万元/亩)

(具体内容详见安庆市城市规划局城规函[2008]325号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3日前,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3日前,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向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4日11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08年12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5日10时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3、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齐建志 0556-5328584刘先付 0556-5201202

王益飞 0556-5201201 徐秀萍 0556-5191681

联系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0号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帐    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安庆市荣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