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土地出让公告 苍山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国土告字[2008] 11号
经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2008-14 |
苍山县庄坞镇驻地 |
875 |
商业
|
40 |
≤3.0 |
≤40%
. |
≥25% |
22 |
22 |
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2日至2008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到苍山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2日至2008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到苍山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山县土地储备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8时30分至2008年 12月15日17时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等报价形式;
(三)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四)竞买人竞得该宗地块的同时需向原地上建筑物产权人支付地上建筑物补偿款2257560.00元;
(五)2008年12月16日9时在苍山县土地储备中心举行揭牌和成交签字仪式。
八、联系电话:5283067 5530020
联 系 人:黄海澄
苍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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