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土地出让公告 博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博国土告字[2008]2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博白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挂牌出让宗地位于博白镇城东玉沙二级公路东面(博白县城东工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工艺品行业),使用年限50年,出让土地场地基本平整;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每亩100万元以上,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出让宗地面积和起始价如下表所示(其中编号1、2、3号合并为一整体出让,用途为原材料区、产品展示区和配套区):
编号 |
土地面积(亩) |
起始价(元) |
|
编号 |
土地面积(亩) |
起始价(元) |
1 |
32.005 |
2048300 |
6 |
20.366 |
1303400 |
2 |
26.187 |
1676000 |
7 |
18.137 |
1160800 |
3 |
35.125 |
2248000 |
8 |
19.157 |
1226000 |
5 |
17.600 |
1126400 |
9 |
17.494 |
1119600 |
10 |
17.227 |
1102500 |
17 |
15.538 |
994400 |
11 |
16.914 |
1082500 |
19 |
17.697 |
1132600 |
12 |
18.732 |
1198800 |
15 |
16.355 |
1046700 |
16 |
17.732 |
1134800 |
20 |
15.123 |
967900 |
18 |
20.651 |
1321700 |
21 |
17.884 |
1144600 |
13 |
14.722 |
942200 |
22 |
13.151 |
841700 |
二、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每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万元;其中编号1、2、3宗地合并整体出让保证金为15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3万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有底价,按起始价增价竞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到博白县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到博白县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4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挂牌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2月5日16时,挂牌地点设在博白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八、有意竞买者,可提交有效证件,到博白县土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竞买人以报价单形式报价。
九、有关情况说明:
1、挂牌出让成交后20天内付清成交价款。
2、出让成交后按出让合同和县建设局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技术指标及城东工业园首期工业用地投资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进行建设。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出让竞买须知》。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联系地址:博白县城南60米大道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系电话:8329953、8329756
博白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