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泰土(工)告字[2008]1-8号
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产业准入条件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环境保护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开竣工时 间 |
容积率 |
建筑退牟汶路红线 |
建筑密度 |
2008-1-8 |
该宗地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前省庄村、宋疃村,北至前指路,南至宋疃村土地,西至前宋路,东至前省庄村土地 |
工业
50年 |
76524.2 |
轻工业(花卉组培种植) |
不低于0.6 |
不少于30米 |
不小于35% |
不低于160 |
必须取得环境行政许可 |
2272.7687万元 |
10万元 |
1363.6612万元 |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一年内竣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2日至2008年11月22日,到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2日至2008年12月1日,到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后三日内确定其竞买资格,并告知申请人。
五、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六、竞买保证金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363.6612万元人民币。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出让金,未成交的,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9时至2008年12月12日9时。
八、2008年11月24日时组织竞买者对挂牌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集合地点: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
九、 其他事项见公开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区分局(温泉路南三友村委南邻)
联系电话:0538-6189816 联系人:尹波
邮政编码:271000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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