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永宁乡集镇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公告(2008)第4号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永宁乡
集镇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
公 告
(2008)第4号
为深化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以泸政复〔2008〕154号文件批准,对永宁乡集镇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泸西县永宁乡集市内中学路西侧(客运站旁)。
二、拍卖出让的宗地、面积、用途、年限:出让宗地38宗,面积2518平方米;用途: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三、 拍卖时间:2008年12月8日下午13:00时,拍卖地点:永宁乡政府四楼会议室。
四、受让对象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竞买。报名时交保证金5000元,竞投成交者保证金可抵出让金,竞投未中者,所交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从2008年11月16日至2008年12月7日下午17:00时止;报名地点:永宁乡村镇规划所。
联系人:王满云 13887319218(手机)
张自聪 13987327870(手机)
六、拍卖成交后,由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具体事项请向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0873-6652616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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