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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10期灌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8年第10期灌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灌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第54号

 

经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每次

加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县城2008-6号

县城204国道北侧

24680

住宅兼商业金融业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0~1.5

23%~27%

≥30%

净地

13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600

县城2008-12号

县城西环路西侧

123958

住宅兼商业金融业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0~1.35

20%~30%

30%~45%

净地

5600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2000

县城2008-13号

县城胜利西路北侧

38209

住宅兼商业金融业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0~1.35

20%~30%

30%~40%

净地

206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500

县城2008-20号

县城胜利中路南侧

5404

商业金融业兼住宅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0~2.0

20%~40%

20%~30%

毛地

50

5万元或其整数倍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17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17日,到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17: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7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8:30至2008年12月19日15:3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其他外部条件(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竞买人竞得地块后十五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和地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十日内付清全部地价余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付款以现金或汇票支付。

(四)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地块全部成交地价款和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及房屋拆除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88857759  88857761  0518-88851000(传真)

联 系 人: 侍海兵    荣金

网    址:www.gymlr.gov.cn

开户银行:灌云农村合作银行城中支行

收款单位: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帐    号:3207232401201000008110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