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土地出让公告 安徽省五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五河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工业园区WHM2008—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加幅度
(元/㎡) |
建设
工期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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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M2008-1 |
沫河口园区交通路东侧 |
11420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80 |
0.6≤建筑面积容积率≤1.5 |
970.7 |
195.0 |
1.00 |
15个月 |
详见(五规条字)2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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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划要求 |
建筑密度≥30% |
企业内容行政办法及生活设计用地所占比例 |
绿地率:≥10% |
≤7% |
二、参加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为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公告规定时间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法:
本次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竞价:
(一)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2日17:00时止。
(二)报名时间、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到安徽省五河县国土资源交易厅(城区淮河路中段)报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16:0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5日 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挂牌时间,地点: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16日 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在安徽省五河县国土资源交易厅(城区淮河路中段),挂牌出让。
五、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
(三)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15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地块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预付款。
(五)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必须符合国有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新建设项目等相关审批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延东、高衡
联系电话:0552—5056350
开户单位: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蚌埠五河支行
账 号:2011100014546
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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