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新会区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的委托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和江门市永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方)决定以联合挂牌方式出让的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编号XH2008-13号位于会城城东路28号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m2)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
层数 |
XH2008-13 |
会城城东路28号地块 |
9378 |
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2≤V≤1.8 |
20%≤D≤30% |
30%≤G≤40% |
6≤F≤12 |
500 |
1500 |
商务金融四十年
城镇住宅七十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竞买人必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和江门市永信拍卖有限公司主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挂牌交易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9日后(工作日),到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或江门市永信拍卖有限公司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2月3日16时前(工作日),到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其缴交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日16时止(必须到指定的帐户)。
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由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将竞买报价单交到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时间定于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2月4日16时止,地点在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二楼招标拍卖厅举行(地址:会城中心南路11号)。
七、其他事项
本次挂牌交易标的按现状挂牌出让,未作地质勘探资料,没有用地建设报建资料,红线范围内的规划和建设必须要按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收款帐户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会城中心南路11号)
联系电话:6322717、6322029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小姐
开户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新会建行中心南分理处
帐 号:44001670671051229129
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
江门市永信拍卖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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