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土地出让公告 东乡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土(工)挂字 [2008]-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东乡县人民政府批准,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宗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相关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地块面积(m2) |
用途 |
起始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相关指标及要求 |
容
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使用年限 |
东土(工)挂字2008-5 |
东乡县经济开发区 |
1500 |
工业 |
12.306 |
3 |
大于0.2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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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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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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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2、上述地块环境保护要求:新上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依法办理项目环境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3、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地点时间
公告期限:2008年11月6日- 2008年11月25日;
报名期限:2008年11月6日- 2008年12月5日17:00(不含节假日及工作日休息时间)
交易期限:2008年11月26日8:30- 2008年12月8日17:00(不含节假日及工作日休息时间)
交易地点:东乡县国土资源局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手续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08年 11月6日至2008年12月5日,到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东乡县国土大厦5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年11月6日至2008年12月5日,到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东乡县国土大厦5楼)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申请报名,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已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 12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东乡县国土大厦5楼)
联系电话:13979435158 联 系 人:李享荣
开户单位:东乡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东乡县支行
账 号:36001551210050002413
东乡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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