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挂牌(流转)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流转)出让公告
经新会区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的两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一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编号XH2008-10、11号位于双水镇衙前村大冲口(土名)地块,编号XH2008-26号位于司前镇司前社区居委区三益片(土名)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流转)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出让
年限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
率 |
行政生活用地比例 |
XH2008-10 |
双水镇衙前村大冲口、岭头泗益围
(土名) |
157590 |
国有工业
用地 |
≥0.8 |
≥50% |
≤20% |
≤7% |
≥130 |
795 |
3972 |
五十年 |
XH2008-11 |
双水镇衙前村大冲口(土名) |
125672 |
集体工业用地 |
≥0.8 |
≥50% |
≤20% |
≤7% |
≥130 |
634 |
3167 |
五十年 |
Xh2008-26 |
司前镇司前社区居委会三益片 |
4453 |
国有工业用地 |
≥0.5 |
≥30% |
≤20% |
≤7% |
≥130 |
23 |
113 |
五十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必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流转)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主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挂牌交易(流转)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流转)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9日后(工作日),到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购买挂牌出让(流转)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2月2日16时前(工作日),到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其缴交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16时止(必须到指定的帐户)。
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由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将竞买报价单交到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时间定于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2月3日16时止,地点在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二楼招标拍卖厅举行(地址:会城中心南路11号)。
七、其他事项
本次挂牌交易标的按现状挂牌(流转)出让,未作地质勘探资料,没有用地建设报建资料,红线范围内的规划和建设必须要按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收款帐户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会城中心南路11号)
联系电话:6322717、6322029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小姐
开户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新会建行中心南分理处
帐 号:44001670671051229129
江门市新会区地产交易中心 200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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