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 梅国土资告字[2008]0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12月8日上午8时至2008年12月17日下午4时(挂牌期限),在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下列编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宗地编号2008-020号地块:位于梅河口市海龙镇清真路西侧,宗地面积12565.6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10615.6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50平方米、棚户区回迁楼划拨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土地级别四级,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7,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25%。该地块回迁住宅35户,回迁面积为1668.45平方米。该宗地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20万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94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以报价单形式进行竞价,可按增价幅度整数倍多次报价。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有意竞买者可自2008年12月15日前到梅河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梅河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在2008年12月1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于2008年12月8日上午8时至2008年12月17日下午4时前接受报价。
地 址:梅河口市站前路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联 系 人:金铭玉 周雪玉
联系电话:0435-4214746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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