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出让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乐土环告字[200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面积(㎡) |
使用
年限 |
用地
性质 |
建筑
密度
(%) |
容积
率 |
绿地率(%) |
起拍价
(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
证金(万元) |
乐城储2008-5 |
乐东县县城卫生路(县人民医院对面) |
2666 |
40年 |
商业 |
≤50 |
≤3.0 |
≥35 |
228.6 |
50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三、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到报名地点查询和购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手册的具体要求办理竞买报名手续。该手册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电话:(0898)85529758 联系人:陈先生
(0898)36305012 13876696927 13876089495 联系人:范永文 王志民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0日下午17:00时止。(以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
报名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海口市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20层
四、竞买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五、拍卖标的展示时间:自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 10日。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11日下午16:00时。
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土地交易大厅。
七、其他
1、本宗地位于乐东县城繁华街区,临街长度90米,是从事商业开发的理想选择。
2、保证金存入开户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乐东县支行第一分理处;帐号:674001040002092。
3、竞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足全部成交价款。
4、网上查询请登录:/ http://ledong.hainan.gov.cn/
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海南金鼎拍卖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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