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土地出让公告 潍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潍高国土资告字[2008]第 10 号
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开出让高新区2008-G07、G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其它 |
2008-G07 |
东风东街以南、东方路以东 |
8994 |
住宅商业 |
≤2.5 |
≤20% |
≥35%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500 |
2008-G12 |
宝通街以南、惠贤路以西 |
38596 |
住宅 |
≤2.5 |
≤20% |
≥30% |
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70年 |
1000 |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2008-G07号地块为新城街道南胡住南村旧村改造用地,2008-G12号地块为清池街道丁家村旧村改造生活保障用地,竞得人须与宗地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妥善处理好拆迁安置问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应按有关规定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进行开发建设。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1日8时至2008年12月10日16时,到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竞买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12月10日16时确定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拍卖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收到报名申请后1日内书面确定其竞买资格。
七、公开出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方路1928号北沿街房五楼
联系电话:0536-8530931 8530928
联系 人:刘先生 刘先生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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