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土地出让公告 河南省禹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禹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禹州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禹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组织挂牌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面 积
(㎡/亩) |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绿地率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保证金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2008)-20号地 |
滨河路南侧 |
5718.546
(8.58) |
商住 |
居住70
商业40 |
30%
2.2-3.7
30%-55% |
260
350 |
不低于
10 |
(2008)-22号地 |
公栈街北侧 |
2231.1216
(3.35) |
商住、
电影院 |
居住70
商业40 |
-
≤5.2
≤40% |
100
150 |
不低于
10 |
(2008)-23号地 |
西大街南侧 |
1204.973
(1.81) |
商住 |
居住70
商业40 |
30%
1.8-2.2
20%-30% |
50
60 |
不低于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竞买人在本公告之前有过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买。
1、与出让方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全部出让金的;
2、缴纳了保证金,取得了竞买权事项,无正当原因有两次以上不参加报价的。
竞买人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2日至2008年12月24日,到禹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以保证金交款票据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4日上午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2008年12月12日上午8时起至2008年12月26日上午10时止,在禹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大厅进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由禹州市地产交易中心协助禹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实施,土地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
2、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全程受禹州市监察局监督。监督受理电话:0374—8279239 8279222
监督受理人:禹州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禹州市国土资源局九楼
联系电话:0374-8162069
开户单位:禹州市财政局综合股
开 户 行:农行禹州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账户:16-241101040013612
出让金账户:16-241101040006152
禹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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