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国有建设出让公告 蒙山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蒙告字【2008】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蒙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黄村镇明觉村孙屋5492.00平方米(折合 8.238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和规划设计要求
(一)土地面积及位置
土地面积为5492.00平方米(折合 8.2380亩)。出让地块位于黄村镇明觉村孙屋。
(二)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产业类型:满足环保要求条件下以铁合金冶炼为主(单台矿热电炉容量≥12500KVA),投资强度:≥935万元/公顷,0.8≤容积率≤1.6,35%<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层数:低层与多层结合。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面积的7%,不得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蒙山)规条字(2008)6号。
(三)供地时间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并达到底价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时间、报价时间和地点
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0日;
拍卖出让地点、时间:蒙山县国土资源交易所(国土资源局拍卖大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挂牌出让报价时间:2008年12月11日8时至2008年12月24日16时(节假日除外);
挂牌出让地点:蒙山县国土资源交易所。
五、拍卖挂牌出让竞买申请
拍卖出让申请:有意竞买者请于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文件到蒙山县国土资源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索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和咨询。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公告截止日,竞买申请人达3人以上(含3人)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出让申请:在挂牌出让活动期间,若仍有竞买意向者参加竞买,也可于2008年12月11日8时至2008年12月22日17时(节假日除外)前到蒙山县国土资源交易所办理申请竞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予以受理竞买报价。
六、拍卖、挂牌出让起始价(起叫价)和竞买保证金
(一)拍卖、挂牌出让起始价(起叫价)为人民币:46.20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宗。
(三)增价幅度:2.00万元/次
七、拍卖、挂牌出让竞得人土地使用条件及应履行的义务详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八、蒙山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蒙山县国土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74)6285153,
联 系 人:李先生
帐号名称 |
帐号 |
开户银行 |
蒙山县财政局 |
4236012040000159 |
信用联社营业部 |
蒙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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