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土地出让公告 政国土资综公字〔2008〕4号
政和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
ZH-0808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政人综〔2008〕163号),政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zh-0808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土地位置:政和县城关西大街官湖桥头(原县消防大队用地);
2、土地面积:2550平方米(合3.83亩);
3、土地四至:详见出让用地红线图;
4、土地用途:商住综合用地;
5、使用年限:五十年;
6、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7、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起始价33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
8、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9、规划指标:a、容积率≤3.8;b、建筑檐口高度≤20米;c、总平面设计须考虑四邻建筑物间距,相邻关系自行协调解决;d、小区内雨污分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0日,到政和县国土源局土地收储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20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政和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 11日8时至2008年12月20日16时(含法定节假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
挂牌现场。
(二)在挂牌截止时点前1小时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
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该地块成交后,须到2012年6月1日交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政和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储中心
联系电话:0599-3322155
联 系 人:林先生
开户单位:政和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政和支行
帐 号:35001677707050001891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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