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土地出让公告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国土告字[2008]1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桂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广西临桂县四塘乡、宛田乡等九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 地
位 置 |
宗地
面积
(㎡) |
宗地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四塘乡
集镇区 |
761.5 |
商业
住宅 |
商业40
住宅70 |
≤1.8 |
≥35% |
≥30% |
228 |
150 |
2 |
四塘乡
集镇区 |
818.42 |
商业
住宅 |
商业40
住宅70 |
≤1.8 |
≥35% |
≥30% |
3 |
四塘乡
集镇区 |
779.84 |
商业
住宅 |
商业40
住宅70 |
≤1.8 |
≥35% |
≥30% |
4 |
四塘乡
集镇区 |
2546.55 |
商业
住宅 |
商业40
住宅70 |
≤1.8 |
≥35% |
≥30% |
5 |
四塘乡
集镇区 |
1104.93 |
商业
住宅 |
商业40
住宅70 |
≤1.8 |
≥35% |
≥30% |
6 |
四塘乡
集镇区 |
408.09 |
商业
住宅 |
商业40
住宅70 |
≤1.8 |
≥35% |
≥30% |
7 |
四塘乡集镇区 |
1916.16 |
商业
住宅 |
商业40
住宅70 |
≤1.8 |
≥35% |
≥30% |
8 |
四塘至饶江公路
西北侧 |
6505 |
工业 |
50 |
≥0.8 |
≥30%
|
≤20% |
125 |
20 |
9 |
宛田乡人民
政府东面
和北面 |
30613 |
农贸市场商业住宅 |
商业40
住宅70 |
≤1.8 |
≤30%
|
≥28% |
159 |
200 |
建设规划要求:按四塘乡小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宗地一至宗地七进行统一挂牌出让,同时挂牌出让所得土地价款不包含地面建筑物和附着物补偿费,涉及地面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补偿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书(临建规咨字[2008]35号)规定实施。宗地八、宗地九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书(临建规咨字[2008]52号、49号)规定实施。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17日12时,持有关资料到我局八楼规划利用股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12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在2008年12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地点设在我局规划利用股。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9时至2008年12月19日17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八楼 咨询电话: 0773-5590074 5590084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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