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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土地出让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土地出让公告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国土告字[2008]1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桂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广西临桂县四塘乡、宛田乡等九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 地

位 置

宗地

面积

(㎡)

宗地规划用途

出让

年限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四塘乡

集镇区

761.5

商业

住宅

商业40

住宅70

≤1.8

 

≥35%

≥30%

228

150

2

四塘乡

集镇区

818.42

商业

住宅

商业40

住宅70

≤1.8

 

≥35%

≥30%

3

四塘乡

集镇区

779.84

商业

住宅

商业40

住宅70

≤1.8

 

≥35%

≥30%

4

四塘乡

集镇区

2546.55

商业

住宅

商业40

住宅70

≤1.8

 

≥35%

≥30%

5

四塘乡

集镇区

1104.93

商业

住宅

商业40

住宅70

≤1.8

 

≥35%

≥30%

6

四塘乡

集镇区

408.09

商业

住宅

商业40

住宅70

≤1.8

 

≥35%

≥30%

7

四塘乡集镇区

1916.16

商业

住宅

商业40

住宅70

≤1.8

 

≥35%

≥30%

8

四塘至饶江公路

西北侧

6505

工业

50

≥0.8

 

≥30%

 

≤20%

125

20

9

宛田乡人民

政府东面

和北面

30613

农贸市场商业住宅

商业40

住宅70

≤1.8

 

≤30%

 

≥28%

159

200

建设规划要求:按四塘乡小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宗地一至宗地七进行统一挂牌出让,同时挂牌出让所得土地价款不包含地面建筑物和附着物补偿费,涉及地面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补偿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书(临建规咨字[2008]35号)规定实施。宗地八、宗地九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书(临建规咨字[2008]52号、49号)规定实施。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17日12时,持有关资料到我局八楼规划利用股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12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在2008年12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地点设在我局规划利用股。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9时至2008年12月19日17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八楼  咨询电话: 0773-5590074  5590084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