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国有工业用地挂牌出让公告(永国土挂工[2008]9号) 永安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永国土挂工〔200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永安市人民政府永政地〔2008〕130号文批准,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土地开发程度 |
产业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挂价(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9-01 |
永安市尼葛北大桥桥头(西营村) |
3386 |
工业 |
三通一平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0≤容积率≤1.6 |
30%≤建筑系数≤60% |
≤20% |
50 |
11 |
57 |
二、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及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挂牌交易。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7日,到永安市国土资源局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大院旧楼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7日,到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17时前(以收入行收讫章为凭)。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永安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11日9 时至2008年12月20日 16 时。
七、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永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及其它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二)、地块的使用必须符合发改部门审定的该地块利用的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指标;符合规划部门审定的该地块的规划详细控制指标;符合环保部门对该地块的利用的环境要求初审意见。
(三)、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申报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初)审意见书》并在12个月内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建设)许可、使用林地审核、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有关部门相关手续后,15日内缴清成交价款,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持有关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人交付土地。竞得人项目投资进度达到投资强度标准总额的40%以上后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挂牌价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电话:0598-3828725, 3807915
联 系 人:小罗、小揭
挂牌出让的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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