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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土地出让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土地出让公告

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长土挂(工)告字[2008]21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

座落

出让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08(工)-129

洪桥镇洪桥村工业5号地块

洪桥镇洪桥村

6471(9.71亩)

工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

≥35%

<15%

≥100

50

90

10

2008(工)-130

小浦镇工业9号小浦村地块

小浦镇小浦村

6475(9.71亩)

工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0-1.5

≥30%

<15%

≥159

50

116

12

2008(工)-131

雉城镇明门村、包桥村工业16号地块

雉城镇明门村、包桥村

79244(118.87亩)

工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0-1.5

≥41%

≤15%

≥159

50

1522

153

2008(工)-132

雉城镇明门村、竹园村工业6号地块

雉城镇明门村、竹园村

22532(33.8亩)

工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1.5

35%-45%

≤15%

≥100

50

433

44

具体土地开发建设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2月19日,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2月19日16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向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各地块挂牌报价时间分别为:

1、2008(工)-129号地块:2008年12月14日8时至2008年12月23日14时30分止;

2、2008(工)-130号地块:2008年12月14日8时至2008年12月23日14时40分止;

3、2008(工)-131号地块:2008年12月14日8时至2008年12月23日14时50分止;

4、2008(工)-132号地块:2008年12月14日8时至2008年12月23日15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等形式交纳,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长兴县招投标中心。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以现金方式提交。

3、本次公开出让委托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承办。

4、竞得者必须按约定的工业行业、投资强度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范围。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让人名称: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05219

承办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2—6031265    

开户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帐    号:1205270729000002932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