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土地出让公告 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长土挂(工)告字[2008]21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
座落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08(工)-129 |
洪桥镇洪桥村工业5号地块 |
洪桥镇洪桥村 |
6471(9.71亩) |
工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
≥1.0 |
≥35% |
<15% |
≥100 |
50 |
90 |
10 |
2008(工)-130 |
小浦镇工业9号小浦村地块 |
小浦镇小浦村 |
6475(9.71亩) |
工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1.0-1.5 |
≥30% |
<15% |
≥159 |
50 |
116 |
12 |
2008(工)-131 |
雉城镇明门村、包桥村工业16号地块 |
雉城镇明门村、包桥村 |
79244(118.87亩) |
工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1.0-1.5 |
≥41% |
≤15% |
≥159 |
50 |
1522 |
153 |
2008(工)-132 |
雉城镇明门村、竹园村工业6号地块 |
雉城镇明门村、竹园村 |
22532(33.8亩) |
工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0-1.5 |
35%-45% |
≤15% |
≥100 |
50 |
433 |
44 |
具体土地开发建设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2月19日,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2月19日16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向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各地块挂牌报价时间分别为:
1、2008(工)-129号地块:2008年12月14日8时至2008年12月23日14时30分止;
2、2008(工)-130号地块:2008年12月14日8时至2008年12月23日14时40分止;
3、2008(工)-131号地块:2008年12月14日8时至2008年12月23日14时50分止;
4、2008(工)-132号地块:2008年12月14日8时至2008年12月23日15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等形式交纳,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长兴县招投标中心。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以现金方式提交。
3、本次公开出让委托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承办。
4、竞得者必须按约定的工业行业、投资强度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范围。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让人名称: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05219
承办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2—6031265
开户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帐 号:1205270729000002932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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