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土地出让公告 卢龙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卢国土资告字[2008]第14号
经卢龙县人民政府批准,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
始
价
(万元) |
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
地
率 |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 |
(2008)19 号 |
县城龙城路东侧 |
12740.00 |
工业 |
50 |
≥0.7 |
≥30% |
≥15% |
≤7% |
212 |
(2008)20 号 |
县城龙城路东侧 |
12821.90 |
工业 |
50 |
≥0.6 |
≥30% |
≥15% |
≤7% |
21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卢龙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2008)19、(2008)20号地申请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和预付款,竞买保证金均为人民币42万元;预付款均为人民币106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挂牌竞价期限:2008年12月9日至2008年12月18日;
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8:30—11:30, 13:30—17:00;
挂牌截止时间:(2008)19号地2008年12月18日16时;
(2008)20号地2008年12月18日16时;
以现场公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挂牌报价地点: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
(三)、取得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期限要求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下列期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否则,将视为违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所支付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
(2)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
(3)由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由市、县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于2008年12月16日前进行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0335—7206062
联 系 人:闫淑梅、刘永昌
卢龙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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